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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实训(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时间:2012-03-01点击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校内实训(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校内实训(验)室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为评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根据院字[2009] 4号文件精神,发挥实训(验)室在系部建设、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学院与系(部)二级管理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请各系(部)按照学院的要求并结合近阶段实训(验)室运行的现状,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实训(验)室管理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重视日常管理

1、对实行二级管理的实训(验)室,各系(部)根据系内的师资队伍状况,合理确定至少一位专职(或兼职)实训(验)室管理员具体负责实训(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实训(验)室管理队伍。请各系(部)在3月9日前将实训(验)室管理员名单报实训处。

2、任课教师在实训(验)室上课时须填写“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和“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实践教学进度表”。各实训(验)室管理员要经常了解实训教学运行及秩序情况并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填写上述资料,每学期末报实训处备案。

3、各系(部)要强化对实训(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的管理,保持实训(验)室环境卫生洁净、物品摆放有序。下班时,必须保证实训(验)室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钥匙交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随时注意防盗、防火等安全问题。

4、实训(验)室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实训(验)室设备仪器进出登记制度,建立实训(验)室设备台账报实训处备案。

二、科学、准确统计评估数据、做好评估材料建档工作

各系(部)要按2013年评估要求,以各实训(验)室为单位建立档案,归档资料要求齐全、规范。实训(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与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有: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计划;各实训(验)室的联络员名单;分专业的实训课开出率;2011-2012学年、2012-2013学年共四个学期的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资料。档案资料必须字迹清晰、整洁。每学期末报实训处备案。

校内实训基地是我院教学科研的重要阵地,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是培养高技能应用人才的必要手段。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到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意义,结合各系实际,做好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积累评估所需资料,不断提升我院实训(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

实训处

20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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